安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申报政策
导语 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5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直接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0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直接评聘中小学一级教师等详情请阅读全文。
申报评审政策
(一)事业单位在职称评审计划内申报
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除经济系列和审计系列实行评聘分离政策外,其它系列均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推荐评审职称。各单位要按照已备案并网上公示的年度评审计划,推荐职称申报评审人选,严禁超计划申报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所有系列具体申报评审条件可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评审”专栏查询下载。
(三)“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中小学教师
1.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5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
2.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0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一级教师。
3.在农村连续从教满30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通过职称“绿色通道”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
上述人员须按照已公示名单申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须查实没有问题后方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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