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骑电动车未戴头盔惩戒规定

导语 安阳市公安局对于骑电动车未戴头盔的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措施予以惩戒,具体可详见正文。

  安阳市骑电动车未戴头盔惩戒规定一览

  1、对骑乘电动自行未佩戴人员登记有关信息,宣讲安全出行常识和佩戴头盔意义,并现场劝返即时消除不安全出行状态。

  2、对无牌电动自行车进行现场登记上牌。

  3、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走快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4、对参与载客营运的机(电)动三四轮车依法进行查处或滞留车辆。

  5、交警支队将动态调整管控路段和路口,强化处理措施。对未佩戴头盔人员采集登记信息后,执勤人员要现场对其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采取观看交通事故警示案例、抄写交通法规、签订承诺书、义务执勤劝导、通知亲友配送头盔等措施予以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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