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次月可享受:
1.产前检查费定额支付500元(含门诊流产费用)
2.自然分娩(包括手法助产)支付限额1800元;助娩产(包括产钳助产、胎头吸引、臀位助产、臀位牵引)支付限额2000元;剖宫产支付限额3200元。使用无痛技术增加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3.门诊流产支付限额200元,住院流产、引产支付限额1000元,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含普通环,限价25元)支付限额80元。使用无痛技术增加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4.生育常见并发症,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支付比例为60%。对于生育少见并发症、输(精)卵管绝育术和复通术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0%。
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生育保险按照50%标准支付。
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结婚证、生育登记信息单、出生医学证明(流、引产的提供诊断证明;)
(3)门诊收费票据,费用总清单(加盖就诊医疗机构专用章);
(4)参保职工本人安阳市开户的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账号或以上银行的社会保障卡(开通银联功能)。